牢獄之災并不會讓我妥協,不會讓我放棄圍觀,驅使我的是‘公民的責任感’。”
2008年11月3—11日,陳書偉向福田區法院遞交多份起訴書,就更改服務協議、提供話費清單等起訴多家通訊公司。2009年3月,陳書偉收到17份判決書,全部敗訴。陳在5個案件的上訴狀內“事實與理由”一項中,只寫一個字:“操!”福田區法院認為“嚴重侮辱司法工作人員,故意踐踏國家法律制度,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對其作出拘留15天的決定。
警方帶走多人。據吳斌介紹,此事件中,他和陳書偉等4人被行政拘留。福田區公安分局發給吳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載錄,“6月24日上午,吳斌在其個人微博中發表圍觀陳書偉的信息并在深圳市中院以聲援、圍觀陳書偉等方式擾亂該院的辦公秩序”,該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一款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七天。
相反,吳斌認為,公民在網上發微博圍觀,在法院外以和平、理性方式圍觀,表達自己的觀點,這是行使言論自由權的一種方式。福田公安分局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與人身自由,要求法院判決福田公安分局撤銷行政處罰。
微博發起“圍觀”公共事件,并實際參與“圍觀”,深圳知名草根博主“秀才江湖”吳斌今年6月14日被福田公安分局認為擾亂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秩序,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吳斌不服該處罰,訴福田公安分局行政違法,該案昨日在福田區法院一審開庭。福田公安分局則認為處罰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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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警方侵犯言論自由與人身自由
緣起:發起圍觀熱點事件被行拘七天
南都漫畫 張建輝
吳斌表示,他和陳書偉是朋友,替朋友打抱不平,于是在今年6月24日發了微博,并與陳書偉以及多名朋友一起前往深圳市中院舉牌,表達自己的觀點。
“秀才江湖”吳斌:
公安:引起群眾圍觀擾亂法院秩序
此案一審昨日在福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同樣引來多名網友圍觀。吳斌的代理人劉曉原律師在庭后告訴南都記者,此案涉及深圳中院,他們在法庭上提出本案由福田區法院審理會影響到司法公正的異議后,合議庭經過合議后,審判長認為需要交給法院作決定而宣布休庭。
“圍觀”讓官方不敢隨意撒謊
“‘圍觀’有監督的作用,讓官方不敢隨意撒謊。但‘圍觀’讓我成為一個不那么受政府歡迎的人。從6月開始,分別被廣州警方、浙江警方處以過拘留,原因涉及多方面。
———吳斌在庭后接受南都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從2011年開始,他便多次圍觀一些重大熱點事件
今年38歲的吳斌,浙江籍,網名“秀才江湖”,現活躍于微博等公共平臺。吳斌告訴南都記者,從2011年開始,他開始熱衷于在網絡圍觀一些熱點事件,也經常在朋友的資助下,長途跋涉到事發地進行“圍觀”。
吳斌訴稱,他并未注明陳書偉舉牌抗議的具體地點,發布圍觀信息,并不會擾亂深圳市中院的辦公秩序。
據吳斌介紹,當天上午9時43分他發布微博:“深圳,去圍觀@陳書偉,他在街頭舉牌已經連續好幾天了!2009年,他因為不服法官不公正判決,在判決書上簽了一個字‘操’,被拘留15天但@陳書偉 一直不服,讓我們一起圍觀吧!還有幾個站,我就能見到他了。”
陳書偉案
在深圳被拘留,源于圍觀“陳書偉”案。2009年4月,深圳市民陳書偉不服關于通訊消費的判決提起上訴,因在上訴理由中只寫一個“操”字,被拘留15天。這些年來,陳書偉一直想要討說法。
南都記者 李亞坤 劉有志
福田區公安分局稱,吳斌等人聲援、圍觀等行為和方式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圍觀,導致擾亂了中院工作人員、辦事的群眾以及車輛進出法院的秩序,進而影響并擾亂了中院的辦公秩序。該局認為對吳斌作出的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
吳斌還訴稱,他是在深圳市中院大院外站著圍觀,只是后來因為雨大曾進入法院躲雨。圍觀期間,他沒有進入審判區,更沒有阻攔進出法院的車輛和人員,不存在擾亂深圳市中院的辦公秩序。